一个人是否能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2024-05-18 19:10

1. 一个人是否能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人可以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责任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有下列情形的,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债务,往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和其他类型的公司不同。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多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人是否能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2. 设立一人公司的条件

1、制定了公司章程;
2、有公司的营业住所;
3、有出资;
4、有公司名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准备的资料
1、股东身份证
2、法人简历一份
3、公司联系方式
4、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协议、发票
6、经营范围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4、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15、拿公司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16、带执照副本、代码副本和公章办理国、地税证。
17、开设银行基本户。

3.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律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其中,中国股东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是中外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成立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外商投资有限公司一样,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如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一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述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住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公司住所、名称;
2、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和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5、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如果需要高于这个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比如,保险法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证券法规定,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证券公司,在证券公司中属于经纪类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千万元;属于综合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谁作为申请人

4. 怎么申请公司设立

公司如何申请如下: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5. 个人创办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1、有符合要求的股东或发起人;
2、有符合要求的出资额;
3、有公司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一、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个人创办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6. 个人创办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创办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1、个人创办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1)有符合要求的股东或发起人;(2)有符合要求的出资额;(3)有公司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二、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的方式如下: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7. 一人公司设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一人公司的设立条件和其他公司一致,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一人公司设立的条件

8. 公司设立人是什么意思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一、法人设立人的责任
1、根据《民法典》规定:
(1)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2)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2、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法人设立人是从事有关民事活动,为设立法人而准备。
二、法人设立人设立责任有哪些
1、法人设立人为设立法人所从事活动后果的承担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相关活动,如果法人顺利成立,则其后果自然由法人承担。如果没有顺利设立,则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2、法人设立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效果
由于信息不对称,第三人往往不知道设立人的行为目的,因此,《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但此条仅规定了设立人以自己名义从事的行为,并未规定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发起人侵权责任及内部责任分摊等进行规定,因此,在遇到这些情况时,仍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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