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2024-05-01 01:34

1. 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您好亲,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失业金领取证明、本人及家庭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申报人即系统内的困难职工名字、本地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致困原因引起的支出证明:因病致困家庭提供本年度内医疗诊断书和整月或住院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也可去社保中心复印医药报销费用凭证,因子女上学致困的家庭,提供学费票据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因各种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致困的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摘要】
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准备的资料【提问】
您好亲,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失业金领取证明、本人及家庭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申报人即系统内的困难职工名字、本地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致困原因引起的支出证明:因病致困家庭提供本年度内医疗诊断书和整月或住院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也可去社保中心复印医药报销费用凭证,因子女上学致困的家庭,提供学费票据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因各种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致困的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回答】
亲,	助学金,是提供给经济处于劣势的学生的金钱资助。与奖学金的不同处是,助学金通常仅要求学生成绩在最低标准、可顺利完成学业即可。【回答】
我是二婚带孩子嫁给贫困户   孩子享受建档立卡户   现在又离婚了   孩子还继续享有建档立卡户政策吗【提问】
如果子女随离婚出原户口本,则所有出户人口均不再属该建档立卡户,不再享受建档立卡户所有优惠政策。【回答】
因为户口所在地变化了,需要重新申请【回答】
怎么申请呢【提问】
请指教【提问】
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失业金领取证明、本人及家庭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申报人即系统内的困难职工名字、本地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致困原因引起的支出证明:因病致困家庭提供本年度内医疗诊断书和整月或住院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也可去社保中心复印医药报销费用凭证,因子女上学致困的家庭,提供学费票据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因各种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致困的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回答】
上面这些材料申请【回答】
还能申领到吗?【提问】
如果经济收入水平达到了某一水平,就会标记为脱贫。那就申请不了【回答】
具体要根据学校审核哦~【回答】

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准备的资料

2. 学生申请建档立卡需要什么?

学生申请建档立卡的条件必须为精准资助对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材料后进行了分类处理,包括学生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贫困证明等相关资料,对材料不齐全的学生立刻通知班主任要求学生补齐。逐一对每个学生的信息进行核对,包括学生的户籍性质、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学生学籍姓名和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等。
核对后将学生信息录入电脑,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又将信息打印出来交班主任进行核对,学生一一签字确认。由于学校对资助材料准备的各个环节要求都非常详实、认真和细致,从而保证了学校资助工作的材料准备充分、信息准确,为精准认定资助对象提供依据。

扩展资料
认定流程
1、各班级农村户籍贫困学生提交书面申请;
2、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任组长,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3、公布提交申请的学生名单,班级全体同学根据名单中学生的日常消费等情况实行无记名投票,班级评议小组依据投票结果,评议选出认定名单;
4、评选出的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贫困材料,上交评议小组和班主任主任审核;
5、班主任将本班助学金学生的材料整理好统一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免学费学生名单上报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认定;
7、资助管理中心将确定的助学金学生名单上报合肥市教育局审核;
8、资助管理中心将教育局确定的助学金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三级公示:班级公示、校公示栏公示、校网站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并认真核实师生反映的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坚决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理工学校--精准认定资助对象 不打人情牌-学生资助

3. 建档立卡学生需要持有什么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建档立卡户的证明材料是指贫困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确实为贫困户。通常贫困证明由村、街道办事处开具,然后再往上一级进行认证,最后由民政局开具证明。申请需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户主页的复印件以及本人及家庭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建档立卡学生需要持有什么证明材料

4. 学生如何申请建档立卡

【法律分析】建档立卡是国家精准扶贫的其中一项措施。1、省内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省外学生需向县级教育部门申请。2、在省外技校学习的,需要向县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3、申请人填写的《省教育精准扶贫资金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主页复印件。4、加盖县级扶贫办印章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第一次申请的话要到扶贫办开证明材料,在资助管理所添加个人信息。再注册上传证明材料。还要交申请表和学籍证明,之后定期查审核进度即可。各市的教育部门在招生结束后的五天内,把贫困生名单交到民政部门和扶贫办。民政部门和扶贫办会对名单进行审核.五天内把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送到教育部门。当地教育部门把名单反馈给学校,学校再免除学杂费。【法律依据】《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学生个人申请需提交纸质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5. 建档立卡申请助学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国家助学金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张盖上相关部门章印的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学校的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复印件;高中已经被评为贫困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建档立卡申请助学金需要什么材料

6. 学生如何申请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学生贫困户申请方法介绍:
1、在省内就读的学生可直接上学校提出申请,在省外就读的学生需要向县级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2、若是在省外的技工类学校就读,则需要向县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户主页的复印件。
4、加盖了县级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7. 学生申请建档立卡条件

您好亲亲,学生申请建档立卡条件及材料如下。学生申请建档立卡资助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2、加盖了县级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的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及家庭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5、申报人本地开户的银行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摘要】
学生申请建档立卡条件【提问】
您好亲亲,学生申请建档立卡条件及材料如下。学生申请建档立卡资助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2、加盖了县级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的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及家庭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5、申报人本地开户的银行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回答】

学生申请建档立卡条件

8. 学生如何申请建档立卡

申请建档立卡方法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领取贫困户申请书;
2、认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后,上交到村委会;
3、村委会指派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真实状况;
4、参加村民代表大会;
5、等待公示公告结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