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接受捐赠要交个税吗

2024-05-18 20:04

1. 个人接受捐赠要交个税吗

一、正面回答个人接受捐赠收入不需要交税,取得捐赠的收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内:即捐赠收入不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等,而是属于接受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分析详情捐赠,动词,就是指没有索求地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三、捐赠的账务如何处理1、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2、捐赠支出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着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

个人接受捐赠要交个税吗

2. 捐赠需要交税吗

捐赠不需要交税。捐赠给国家指定的公益性团体可以抵扣所得税,企业捐赠的抵扣企业所得税,但是要在法定的总额比例进行。个人捐赠的抵扣个人所得税。捐赠给其他组织或者是个人的应该缴纳所得税。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3. 捐赠需要交税吗

亲您好,不需要,捐赠给国家指的公益性团体可以抵扣所得税,企业捐赠的抵扣企业所得税,但是要在法定的总额比例进行。个人捐赠的抵扣个人所得税。捐赠给其他组织或者是个人的应该缴纳所得税。【摘要】
捐赠需要交税吗【提问】
亲您好,不需要,捐赠给国家指的公益性团体可以抵扣所得税,企业捐赠的抵扣企业所得税,但是要在法定的总额比例进行。个人捐赠的抵扣个人所得税。捐赠给其他组织或者是个人的应该缴纳所得税。【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第二十五条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第二十六条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回答】

捐赠需要交税吗

4. 捐赠需要交税吗

捐赠需不需要交税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国家指定的捐款内容的不纳税,还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国家不指定的就需要缴纳税金。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以及公益性青年活动场所的公益性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第二十五条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第二十六条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5.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如何抵扣个人所的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
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扩展资料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如何抵扣个人所的税

6. 捐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捐款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7. 个人、企业捐善款需要交税吗?

  1、首先,捐款这个行为是不用纳税的。
  其次,捐给红十字的捐款100%免税。是指免所得税。
  再次,捐款所花的钱是税后利润。所以,企业在捐款时,不但不用交税,而且还可以抵减之前已经缴了的税金。
  最后,捐款和交税是两回事,所以不是从里面扣款交税的。
  2、慈善机构(慈善组织)或称公益组织,是非营利组织。任何人士捐款给法定认可的慈善组织,可以获得有关的扣税优惠;而任何人士捐款给没有慈善组织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该笔捐款不能申请用作相对的扣税。

个人、企业捐善款需要交税吗?

8. 捐赠要不要交税

法律分析:捐款分两种,一种是国家指定的捐款内容的不纳税,还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另一种则是国家不指定的就需要缴纳税金。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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